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仓库管理制度
1、接收捐赠物资制度
接收捐赠物资必须由二名工作人员及捐赠方共同交接,并核对物资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价值、保存期限。给捐赠方出具接收函(一式两份)。工作人员应根据留存的接收函办理入库手续。
2、物资入库验收制度
(1)物资入库要以原始单据及接收函的内容为依据,核对物资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价值、保存期限。验收无误后,验收人员(仓管员)、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和会领导应在《物资储备单》(一式三份)上签字、盖章,一份交仓库管理员入库;一份交会计做账;一份交经办的部门。
(2)仓管员根据《物资储备单》,验收物品后,必须及时入实物账,增加库存。
3、物资保管与保养
(1)根据不同类别,形状,特点,用途分区保管,要做到“三清”“二齐”摆放。三清:即数量清、规格清、保管时效清。二齐:即摆放整齐,库容整齐。
(2)保管物资应做到“十不“,即不锈、不潮、不冻、不霉、不腐、不变质、不挥发、不漏、不燥、不混。按照不同物资保管技术要求,适当进行加热、通风、清洗、干燥或重新包装。物资堆码高度应距离照明灯或电源线1米以上,距窗户0.7米以上,食品与药品不得同库,易燃品要单独存放。
(3)搬运物资要仔细,轻装轻放,避免摔乱,防事故发生。
4、物资出库管理
(1)物资出库要根据领导签发的《物资调拨通知单》,执行发放。
(2)发货时,保管员要按计划核对发出物资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,收取提货方提供的接收函,请收货人签字、盖章后作记账凭证。
(3)发出货物后,保管员要及时记账,填写标签,核减物资库存。
5、清仓盘点和盘盈、盘亏、报废处理
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,每季度盘点一次,年终进行全面盘点,发现变质、过期物品要核实清楚,发生盘盈、盘亏应查明原因,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,并做好记录。
6、账务处理
(1)仓管员应建立台帐,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账目。
(2)记账要认真,账,卡,物三相符。
(3)财产会计每月5日前填报结存月报表,报部门和会领导。
7、检查制度
接受部门领导、会领导以及上级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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