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
为了很好地开展基金会的各项工作,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交流与合作,制定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。
(一)基金会办公会议,由正副秘书长、部门负责人参加 。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由秘书长主持,综合管理工作部负责通知、记录及编写通报。办公会议主要总结基金会各部门前一段时期的工作、研究探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,并具体布置工作任务。
(二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既要充分发扬发主,又要体现集中,为基金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(三)各部门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,应事先作好充分准备,提出意见和设想,便于在会议上及时落实、制定方案。各部门负责人应大胆工作,敢于负责。
(四)严守会议秘密,遵守会议纪律。若违犯纪律或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一经查实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。
(五)大力倡导“团结、奉献、务实、见效”的精神。加强团结协作,确立观念,互相学习支持,共同做好基金会的各项工作。
(六)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考勤工作。
(七)因故无法参加或无法准时参加会议者,应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,报综合管理工作部备案。否则作无故缺席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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